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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普通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等文件的通知

2019-03-21 17:36:33   浏览

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上级组织要求,现将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山东普通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指导标准(试行)》《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认识,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充分认识落实《工作指导标准》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要求,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要对标要求,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逐项对照《工作指导标准》,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贯穿其中的制度建设中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落实基层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让每一项工作都责任明确、任务清晰、规范运作、实效明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要围绕中心,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将落实《工作指导标准》融入日常工作,注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抓好党建促主业上下功夫,在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基层党建与推动学校发展的融合度,全面促进学校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附件:1.山东普通高等学校院(系)级党组织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2.山东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3.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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