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工作平稳有序,使调整工作岗位的干部尽快到位,履行岗位职责,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干部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如有特殊事项,请示分管领导。到新岗位后,要马上进入新角色,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开始谋划新的工作。
二、岗位变化的干部可以带自用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子产品到新岗位,并及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原来使用的桌椅、橱柜等办公家俱不得带走,所需办公家具由资产处和新单位协调安排。
三、岗位变化的干部保管和使用的公务文件(含电子文档)资料要全部留在原单位,一律不准私自销毁。(涉密材料按相关规定交接或处理)
四、调整岗位干部的办公用房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资产管理处统一协调安排。
希望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积极配合,及时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