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在燕山校区举行,山东省委讲师团副团长何克亮教授应邀作了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的辅导报告。学校处级以上干部、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参加报告会。
何克亮围绕四中全会确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从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特殊历史地位、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方式的深刻变化和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三个方面,对四中全会精神作了深入解读。他指出,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就法治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他深入分析了我国传统国家治理方式以及建国以来党在国家权力行使、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特点,指出要在借鉴传统治理方式的同时,加快推进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继承我国法制建设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目标任务,标志着对我们党对法治问题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法治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他从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入手,对四中全会的最新理论成果作了全面分析,强调了为什么要坚持走这条道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和西方法治道路的区别,以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要坚持的原则要求等。
何克亮教授的报告紧密联系实际,视野开阔、资料详实、内容深入浅出,对法治等重大理论问题做了深入阐释,对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具有很好的启发和指导意义。
何克亮教授是山东省委讲师团副团长,从事理论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40多年,是我省省著名理论教育专家,主编和参与撰写的著作、教材有20多部,发表论文近百篇。本次报告会是学校为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举办的首场报告会,近期还将陆续举办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