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现就2025年度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范围包括学校全体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结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由学校综合研究确定。
二、考核内容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以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对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内容;对中层干部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先述职后民主测评的办法。述职采取网上述职和本部门、本单位内部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采用“党建系统”线上进行。校领导、中层干部根据知情性、相关性,分别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进行线上评议。各部门(单位)教职员工对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进行评议。
对中层领导班子分别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作出评价,考核成绩以百分换算,结合党建考核、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等考核评价意见,按相应比例计算结果。
对中层干部分别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作出评价,考核成绩以百分换算,结合中层领导班子测评结果、考核与日常监督评价意见,按相应比例计算结果。
四、考核程序
(一)述职
中层领导班子撰写述职总结、中层干部撰写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已在“党建系统”提交,全校教职工可登录“融合门户”-“党建系统”-“中层考核”-“民主测评”查看。
中层干部填写的《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由所在部门(单位)填写评语并盖章后,请于4月10日前由部门(单位)汇总交至燕山校区办公楼315。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二)线上测评
4月2日8:00-4月8日24:00,各部门(单位)通知教职工登录校园网主页“融合门户”-“党建系统”-“中层考核”-“民主测评”进行在线测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三)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根据线上测评情况,结合2025年度党建考核、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考核等次。
按照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教学单位和科研机构分类,对中层领导班子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确定考核等次,对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分别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考核等次。
中层领导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中层领导班子为“较差”等次的,其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后,学校党委通报表彰获得“优秀”等次的班子和个人。影响考核结果等次确定的有关情形,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规定的范围执行。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用好干部考核“指挥棒”,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紧密结合起来,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相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
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将考核通知转达至每位教职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作出评价。
附件:
1.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
2.线上测评操作指南
党委组织部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