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分党委:
为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以及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指导工作
各党总支、分党委要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和指导工作,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和奋斗目标,铭记党员义务,增强党员意识,教育毕业生党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积极投身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优异的成绩为母校增光添彩。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分党委一定要高度重视,教育毕业生党员充分认识按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信的重要意义,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各项工作,指导毕业生党员按时接转组织关系,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党组织。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接转原则
1、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只需将毕业生信息报送党委组织部,不需要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相关事宜。参见附件4。
2、到省内各市、县(区)相关部门或乡镇工作的,且工作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一律转到就业单位党组织。其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到党员所去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
3、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接转到其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的党组织,也可以接转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的党组织。
4、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可将其组织关系接转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村级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接转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5、因私出国(境)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的党组织或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接转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父母单位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
6、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托管在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按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党委有关规定接转。参见附件5。
7、就业单位为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的,组织关系应先转到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党工委,再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党工委转往所去单位。
8、就业单位或考取研究生的学校为省内各高校的,组织关系直接转到所去高校的党委组织部。
9、就业单位为全国性的银行系统的,组织关系应转到其省分行党委组织部。就业单位为地方性的银行系统的,组织关系应转到银行所受管理的上级党委组织部。参见附件6。
10、到外省(市、自治区)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按以下要求填写。
(1)到外省(市、自治区)地、市、州、县(区)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地、市、州党委组织部。
(2)到外省(市、自治区)省直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省委省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
(3)到外省(市、自治区)大型企业和高校工作或学习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省委大型企业工委组织部(处)、高校(教育)工委组织部(处),也可直接开到所去的省(市、自治区)委组织部。
(4)到外省(市、自治区)金融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党员所去的省级金融分支机构党委。(如到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及地、市、县分行工作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
11、到中央各部门及军队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按下列规定填写。
(1)到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开到所去的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党委。
(2)到部队工作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介绍信开到部队师(旅)一级或相当于师(旅)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须由各党总支、分党委安排专人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2、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13年6月。
3、毕业生党员须妥善保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牢记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从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之日起90天),并在有效期内及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明的党组织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逾期不接转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作废。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接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缴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4、毕业生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且没有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的,须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自开具之日起三个月)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改办组织关系介绍信书面申请,由学生本人携带学院党总支、分党委打印修改后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燕山校区办公楼326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一定要认真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在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参照上述第4项规定及时办理。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归档工作
各党总支、分党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入党材料的转递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工作,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档案材料完整无缺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毕业生党员材料交接时,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具体经办的辅导员在学院内部和学院与学校就业指导处之间交接档案时要签字并保存交接证明材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接转。
毕业生党员归档材料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推优材料;函调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公示材料;党课结业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转正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材料。
联系人:杨立忠,办公电话:81791919。
附件:
1、《2013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日程安排表》。
2、《山东财经大学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省内、省外)。
3、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4、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组织关系留校的党员名单。
5、济南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党委转接组织关系说明。
6、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接转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有关系统(单位)党组织名单。
7、党员组织关系有关问答。
山东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22日
附件1:附件1:2013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指导、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日程安排表.doc
附件2: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省内).xls
附件3: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省外).xls
附件4:附件3:201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doc
附件5:附件4: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组织关系留校的党员名单.xls
附件6:附件5:济南市人才中心党委转接组织关系说明.doc
附件7:附件6: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有关系统党组织名单.doc
附件8:附件7:党员组织关系有关问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