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实施,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2〕98 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全省“双带头人”工作室)和我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以下简称学校“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学校教师党支部为依托,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符合学校实际、兼顾学科专业特点、可示范可推广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学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和业务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对象
“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学校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的教师党支部建立,以2年为一个周期,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学校党委拟推荐1个学校“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单位参加全省“双带头人”工作室申报,同时,遴选创建5个学校“双带头人”工作室。申请建立学校“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 1)。
三、建设任务
“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积极探索总结加强支部政治建设、开展支部政治生活、组织教师政治学习、发挥政治把关作用等方面的经验举措,引领带动学校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教育引导支部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抓好党建主责主业。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爱帮扶和党纪处分、组织处置等基础性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党支部建设重点难点问题。
(三)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党建、学术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思想政治工作亲和力和针对性,按照“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着力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新时代知识分子工作,引领带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使学校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四)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把党的建设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牵引,推动党建工作与 教学科研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及时把政治素质好的骨干教 师培养发展为党员,把专业基础好的党员教师培养发展为教学科研骨干,做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工作,把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转化为推进中心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学校基层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双促进双提高。
(五)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着力健全和配强支部班子,完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长效培养机制,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支部副书记或委员。强化班子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教育引导、搭建锻炼平台、拓宽发展空间。支部书记以身作则当好“领头雁”,指导支委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增强班子凝聚力,提升支部战斗力。
四、组织实施
“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按照组织申报、创建达标、验收推广三个步骤开展。
(一)组织申报(2022年11月—2023年3月)
1.组织申报。学院党委专题研究第二批“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工作,确定本单位申报意向,每单位限报1个。参与申报的教师党支部对照建设标准,梳理总结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统筹谋划2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
学院党委要统筹做好资格审核、择优推荐工作,于11月28日前,将申报纸质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燕山校区办公楼31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
2.评审遴选。学校党委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组织 统筹”的原则,2022年12月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入选对象名单。对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将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
(二)创建达标(2023年3月—2025年3月)
1.建设任务。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围绕建设目标,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 1—2 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高水平研究成果;(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2.评估考核。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双带头人”工作室进行评估考核。考核工作按年度进行, 2024年3月底前,“双带头人”工作室需提交年度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接受中期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建设;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三)验收推广(2025 年)
建设期满,“双带头人”工作室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和成果汇编。学校党委在过程跟踪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审查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有关建设成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典型案例集、现场会议展示等工作,面向全校推广应用。
五、工作要求
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双带头人”工作室的申报、建设工作。对入选的“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健全完善组 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 责任人,加强常态化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取得建设成效。要结合实际,为“双带头人”工作 室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资源条件等支持,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更好地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要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对 做出突出业绩的工作室和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要及时发掘、 凝炼、宣传“双带头人”工作室的有益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点上的经验做法推广到面上,引领带动教师党支部建设和教师思想 政治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炯明
联系方式:0531-88525281
电子版材料报送工作邮箱:sdcjdxzzb@sina.com
附件:
1. 第二批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中共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