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统一安排,现就组织我校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省属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从11月下旬开始,集中组织参加省属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参加由省教育工委举办的班次。学校党委负责组织中层副职领导干部的集中轮训,以及请假未参加专题学习班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的补学补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中层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学习内容
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高校领导干部读原文、悟原理,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省属高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从11月21日开始,分3期举办,每期5天。第一期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26日,第二期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3日,第三期时间暂定为12月11日至12月16日。各期名额分配情况见《学员期次分配表》(附件1),如需调换期次,请根据分配表自行调换,调换后于11月15日(今天)下午17点前告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学习地点为山东大厦清照酒店(济南市章丘区经十东路与清照大街交汇口)、舜耕山庄生态园(济南市章丘区绣江路15000号)和三涧溪乡村振兴学院(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三涧溪村民委员会东1000米路南)。受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影响,具体学习地点另行通知。
专题学习班采取动员讲话、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干部全面系统学习。每期第1天下午学员报到;第2天上午组织开班式;第6天上午组织结业式。其余时间分组集中学习研讨。参加人员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先进行自学,再根据要求集中学习。
四、疫情防控要求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所有参加人员和工作人员纳入健康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存在《人员健康筛查统计表》(附件2)筛查内容所列情形的,报到日前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及时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告,不得参加学习班。
2.专题学习班报到时,参加人员需乘坐学校安排的专车,通过“点对点”交通方式抵达,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报到前三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报到时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并现场进行1次核酸检测。
3.专题学习班期间,每天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所有人员每天在驻地自查自报健康监测情况,身体有不适症状的及时报告会务组。集中学习、分组讨论时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
1.中层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重大意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真正学出成效。
2.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请假、不调换班次。需参加省以上重要会议(活动)、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任务事项,家庭或个人出现重大变故,以及其他必须参加和不可抗拒的情况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党委组织部报告,由所在学校党委出具书面请假函,报省委教育工委批准。学习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请假超过半天,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补学。
4.专题学习班期间,正在外地挂职、参加上级调训以及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主体班次的领导干部,不再参加此次专题学习班。
5.参加人员着便装,自带洗漱用品;自带《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以及相应学习用品。报到后请学员将《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附件3)交各学习小组联络员。
联 系 人:郑敏
联系电话:81791919,13953109935
附件:1.学员期次分配表
2.人员健康筛查统计表
3.遵守培训纪律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山东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