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规范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结合学校党纪学习教育要求,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加强工作纪律及要求的通知》要求,引导全校干部严明纪律、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现就加强全校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1.规范干部请(销)假程序。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政人〔2019〕8号)执行中层干部、科级干部请(销)假管理。因公因事确需请假的,应按照要求,及时向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需要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的,应及时汇报审批;需要向党委组织部备案的,应及时备案。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参加国际国内进修访学、脱产学习以及因私出国(境)的,均须按学校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签订协议。迟到、早退及旷工等,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2.规范干部校内借用程序。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用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因完成专项工作或重点任务,确需临时或阶段性借用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的,须经借出、借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向党委组织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借用手续。借用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事毕应及时回到原部门(单位)。干部借用期间,由借入部门(单位)做好考勤管理。
3.规范干部校外借调、挂职管理。中层干部、科级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被校外其他单位借调、挂职的,应由干部所属部门(单位)将校外单位来函及时报党委组织部,经学校党委研究后,按要求派出。借调、挂职期满后,要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干部按期返回原岗位工作。干部借调、挂职期间,由原所属部门(单位)按规定做好考勤管理。
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到岗履职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排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形成长效机制。
请各部门(单位)统计2024年2月26日以来,所属中层干部、科级干部工作到岗情况,填写《干部到岗工作情况统计表》,于6月14日前,将盖章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交至燕山校区办公楼315室。
附件:《干部工作到岗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