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组织员队伍建设,为不断探索组织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推进组织员队伍专业化、专家化、团队化、特色化建设,打造我校党建工作新品牌,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根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提升我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申报推荐组织员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组织员工作室主持人要求思想政治理论水平较高、连续从事专职组织员(含党委秘书)工作3年以上,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工作任务
1.发挥示范引领。围绕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员队伍建设和“双报到”等工作,针对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培育精品项目,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开展理论研究。针对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党建研究课题,组织撰写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实践报告,着力推出高水平的党建工作研究成果。
3.提供高质量服务。面向校内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开展党建工作咨询服务,建言献策,答疑解惑。
4.做好团队建设。组织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2-3人。围绕目标任务做好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团队传帮带作用,不断完善组织员队伍人才梯队建设。
三、组织实施
1. 组织申报。申报组织员填写《组织员工作室申报书》,并于6月10日前将《组织员工作室申报书》及有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并送党委组织部。
2. 评审遴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确定3-4个组织员工作室。
3. 建设成果。2年建设期内,至少要形成1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1)特色工作法、典型案例;(2)相关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等。
4. 管理考核。学校党委对组织员工作室进行管理考核。考核以审阅材料、实地抽查、过程监管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列为建设项目。
四、工作要求
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组织员工作室的申报、推荐、建设工作。
学校将结合实际,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配齐必需设备、书籍与资料,提供培训研修机会,为工作室更好开展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示范作用提供便利条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立忠,联系电话:88525281
邮箱:sdcjdxzzb@sina.com
附件:组织员工作室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