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现有工作人员9名:部长1人,党校常务副校长兼副部长、机关党委书记1人,正处级组织员2人、副处级组织员1人,专职组织员1人,科级干部3人。办公地点设在燕山校区办公楼三楼。 二、主要职能 党委组织部与党校、机关党委合署办公,是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有关人才工作以及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 党委组织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学校处级领导班子和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党管人才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调整、换届等工作。 2.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3.开展党内评优表彰工作。 4.负责组织员队伍的选聘、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 5.做好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党员发展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6.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7.抓好处级领导班子建设,督促落实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 8.做好干部日常管理、服务、考核及干部任免的基础性工作。 9.负责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10.配合上级党组织和有关单位做好干部的推荐、考察、选拔工作。 11.按照党管人才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12.做好党员、干部信息数据库管理维护工作。 13.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4.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制定党校培训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处科级干部等的教育培训工作。 3.配备专职组织员,负责学校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4.完成上级党组织培训、轮训班学员的选派工作。 5.做好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校教育质量和水平。 6.开展党校工作研究,积极总结和探索党校工作科学化的经验,提高党校工作水平。 7.指导分党校工作。 8.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9.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加强思想建设,做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校党委决议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党支部的设置调整、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优表彰等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并强化落实;加强作风建设,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师生水平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2.加强机关日常党务工作。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内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等工作。 3.领导机关工会。积极支持机关工会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工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作用。 4.做好机关统战工作,发挥党外人士和民主党派人员参政议政的作用。 5.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6.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