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财经大学党委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针对学校实际和大学生特点,抓住关键,瞄准重点,健全机制,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党委高度重视,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学校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大局,列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抓在手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员副校长、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发展党员工作协调小组。在党委组织部专门设置了发展党员工作科室,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设置了专门岗位,从党委职能部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从事党务工作的处科级干部中选聘113名兼职组织员,做到了发展党员工作有专门机构管、有专人抓。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及相关人员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考核评价体系,每年至少两次对基层党委(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每年底将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进行述职、评议、考核。三是严格激励约束。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成绩差的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及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二、严把标准条件,健全党员准入机制
针对“唯成绩论”、执行标准不严等问题,突出强调标准条件的科学把握和操作执行力度。一是明确标准,不搞“一刀切”。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强调综合素养。确定发展对象,一看政治素质,二看学习成绩或业务水平,三看平时和关键时刻现实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不合格者一票否决。政治素质优秀者,同时必须满足基本业务条件,即学习和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均应达到班级总人数的前50%。二是狠抓思想入党,严防“随大流”。近几年,在校学生中申请入党人数都在90%以上。针对学生入党积极性高、部分学生入党动机不端正等情况,坚持把抓思想入党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加大培养力度,严格跟踪管理,严把政治标准。从入学教育开始,党支部针对普通学生和入党申请人开展入党启蒙教育。选派优秀教工党员和组织员对入党申请人单独谈心谈话,做好宣传引导教育工作,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以学校党校、分党校为主体,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社会实践等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三是从严要求,体现“先进性”。发展学生党员,重点向高年级和研究生倾斜。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后,需经过至少半年的考察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考察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对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及时调整。据统计,每次都有10%左右的入党积极分子被调整出队伍。在预备期对自己放松要求的,根据表现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近年来,大学生预备党员中,因违规违纪、表现不佳等原因,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1人,延长预备期的21人,并呈下降趋势。
三、严格规范程序,健全审查把关机制
学校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细化为7个细节、44个步骤,重点强化关键环节的执行和落实力度,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一是推行全程公示。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四个环节,均须在办公区、教学区和学生宿舍区对当事人详细情况进行统一格式的书面公示。党委组织部组织人员不定期明查暗访,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厉批评并限期改正。通过全程公示,进一步畅通了反映问题的渠道,有效防止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赢得了师生的一致认可。二是坚持联合审查。首先,组织员对基层党委(党总支)提报的发展党员材料进行审查,面对面与发展对象逐一谈话;其次,校党委组织部对组织员出具的预审意见,会同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联合进行审查,听取各部门对发展对象是否有违规违纪等情况的说明。预审结束后校党委出具预审意见,并将预审结果及整改措施反馈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近年来,经预审审查出10余人不符合发展条件。三是学校党委逐人审批。学校党委根据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报送的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审查决议,及时召开党委会逐个审议表决。会前,党委组织部将审批材料等详细情况提前报送校党委委员审阅,以便召开党委会时有针对性地逐一审议表决,切实把校党委审批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保证了发展党员工作健康开展。
来源自“灯塔-党建”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