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统一安排,决定举办我校中层副职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材料,原原本本研读,深入研讨交流,引导干部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重大原则、重大举措、根本保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
二、参加人员
全体中层副职领导干部、未参加教育工委组织的专题学习班的中层正职领导干部。
三、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一)学习时间和地点
学习时间:9月29日至30日。
具体安排:
1.9月29日上午9:00在燕山校区图书馆1号报告厅举行开班仪式,听取专家辅导报告;
2.9月29日下午至30日下午参训学员根据《学员分组安排表》(见附件3),到各小组会议室分组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学习形式。
专题学习班采取动员讲话、专家报告,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参加人员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先自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材料摘编》(见附件4)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再根据要求集中学习研讨。
四、其他事项
(一)参训学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端正学习态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思考,高质量完成学习任务。
(二)学员请按照指定地点按时参加学习,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请各组组长和联络员做好考勤(见附件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请向组长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超过半天的,须补齐规定的集中学习学时,补学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学习小组在组长和联络员组织下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学习班结束后,各学习小组需提交小组学习总结一份(1000字左右)及三张集中学习的照片;总结及照片电子版请各组联络员收齐后于10月10日(周四)17:00前打包发送至组织部邮箱:jypxzzb@sina.com。
联 系 人:郑敏,
联系方式:81791919,13953109935;
附 件:1.日程安排
2.考勤表
3.学员分组安排表
4.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材料摘编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