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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一批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
2024-09-05 来源: 浏览:

各党委:

根据《关于开展我校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申报及全省、全国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遴选工作的通知》、《中共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公布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培育创建单位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第一批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党建“双创”工作)验收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一批3个校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0个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二、验收内容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党建“双创”建设单位对照《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标杆院系”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建设单位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等进行自查总结。

(二)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三)示范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展示经验凝练和示范推广成效:一是党建工作品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项目、育人载体等方面;二是相关研究论文、专著等方面;三是典型宣传、网络推介、案例推广等方面。

(四)负面清单自查情况。对照《负面清单》(附件1),自查在建设期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

三、验收步骤

(一)自查总结

各建设单位认真对标对表对照、做好自查总结,提交《工作验收申请书》(附件2),可结合验收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撑材料以及1份典型案例(写作要求参考附件3)。各建设单位联系人于9月2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工作验收申请书》、典型案例、支撑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陈子东,电话:81280826。

(二)审核验收

党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审核,结合日常工作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各单位工作验收申请提出审核意见,确定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3类:

通过验收。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信息平台参与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效,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暂缓通过。建设单位在重点任务完成、重要举措落实、示范作用发挥、信息平台参与等方面均取得一定进展,建设期未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但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

不予通过。建设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建设目标存在较大差距,经评估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等不真实;建设期出现负面清单所列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委要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强化领导和指导,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验收质量和验收进度。各建设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盘点总结,凝练经验特色,及时完善升级,夯实建设成果,着力健全完善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二)严格把关,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继续在展示平台更新工作进展、经验成效情况,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高质高效地实现建设目标,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追回经费。

(三)宣传推广,扩大影响。各建设单位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建设经验和培育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开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附件:1.负面清单

2.工作验收申请书

3.典型案例要求

4.满意度测评表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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