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支部工作实际,现将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截至2024年10月,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3年的均需换届。因工作需要,其他确需换届的,应报所属基层党委研究批准,按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相关文件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台账》(见附件1),11月29日前,将方案和和台账报党委组织部。
(二)工作流程
1.有序开展换届选举。各党委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图》(参考)见附件2),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12月31日前,将党支部委员会换届情况工作报告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备案表》(见附件3)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合理优化支部设置。根据工作需要,教学科研单位需要调整和增设党支部的,应当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与功能设置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照系(教研室)、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照年级班级或者学科专业设置。可以依托重大项目组、科研平台或者“一站式”学生社区等设置师生党支部,注重在低年级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党政群团、教辅等部门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照部门或者工作职责设置。注重在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中选拔产生离退休党支部委员会,便于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3.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党员学术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须符合“双带头人”标准)。注重从符合基本条件的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优秀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党政群团、教辅机构等部门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三)材料整理归档
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制定工作文书材料,安排专人专柜及时完整做好换届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材料清单》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委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相关工作制度和要求,认真把换届选举工作做细做实。
(二)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各党委要熟悉、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党章党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
(三)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党委书记担负本单位换届选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具体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联系人:陈子东,联系电话:81280826。
邮箱:sdcjdxddh@126.com
附件:
1.《党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台账》
2.《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流程图》
3.《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备案表》
4.《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材料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22日